屏南县灵峰至路下(灵峰至垭头坑段暨垭头坑至路下段)道路工程

审批
福建-宁德-屏南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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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2-05

项目名称 **县灵峰至路下(灵峰至垭头坑段暨垭头坑至路下段)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县凤林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4960.5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杨家翻
联系人 杨家翻 联系电话 136****3839
项目投资(万元) 1622.9425 环保投资(万元) 5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03-31
建设性质 扩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0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建设内容及规模 **县灵峰至路下公路工程(灵峰至垭头坑段暨垭头坑至路下段),项目 代码:2303-350923-04-01-571269,项目起点位于**县路下乡凤林村灵峰自然村,顺接Y302线,起点桩号K19 641.086,路线基本沿老路布设,局部裁弯取直,为克服高差,于K23 880离开旧路展新线,于桩号K24 275(Y302线)=K8 045(Y403线)接回旧路,继续沿旧路布设,终点位于路下乡凤林村,与现状Y403线顺接,终点桩号K10 328.557(Y403线),总里程为6.917km。建设类型为晋级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参建单位按《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交通运输部《交通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环境保护政策及林业、国土有关规定要求,做好项目建设期间沿线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不得随意弃土,加强对沿线挖方及取弃土场等区域的植被保护;切实做好林业、土地报批事宜。
承诺:**** 杨家翻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杨家翻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0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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