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消防救援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0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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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06日 10:2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2月06日至2025年02月1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02月27日 15:00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市**区中博观河大院15#(****四楼开标厅)标书代写
预算金额 ¥5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孟庆彤
项目联系电话 0955-****429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鸣沙路6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崔海鹏 150****6685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中博观河大院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孟庆彤 0955-****429

项目概况
****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7日 15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预算金额:5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1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53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 《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 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并按要求提供声明函;

2.4****委员会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总局联合印发《****政府采 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5优先采****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2.6****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生产登记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可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如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1.6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7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06日 至 2025年02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7日 15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7日 15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中博观河大院15#(****四楼开标厅)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公告、澄清等信息均在以上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同时公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澄清、变更”公告栏,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 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鸣沙路63号

联系方式:崔海鹏 150****66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中博观河大院15#

联系方式:孟庆彤 0955-****4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庆彤

电 话: 095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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