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规定,****财务处****事务所对2020—2023年自治区本级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进行竣工结(决)算审计,现将基本情况及要求函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自动墒情站;**墒情站点****水文中心遥测平台,****中心接收服务器进行升级改造;****中心、****中心购置墒情监测机动装备,****中心站购置墒情监测机动装备;构建旱情分析评价系统,实现旱情实时评价。项目实际到位总投资1427万元。
二、采购计划
以上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计划以1个标的进行询价。
三、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在参加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其他要求
(一****事务所须对项目基本资料、信息承诺进行保密,不对任意第三方泄露,否则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保密无期限。
(二)拟投入本审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会计师,其他人员中水利注册造价师应不少于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职称应不少于1人。供应商要求独立承担过类似项目工作,具有一定的经验和业绩。****水利厅将通过内部比质比价方式,择优确定有关单位负责此次审计工作。
(三)请有意参与上述审计工作的有关单位,于2025年2月10日前,将报价方案(一式两份,含报价表、实施计划、投入人员数量和资质、业绩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相关****水利厅财务处。
未尽事宜,****水利厅财务处。联系人:韦芷仪,电话:****409,邮箱:sltcwc@slt.gxzf.gov.cn。
****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