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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局、****发展局)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5********905710K | 建设单位法人:格桑平措 |
| 母昌雷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区 |
| **市**区八一镇尼西村、米瑞乡朗乃村 |
| **区八一镇尼西村、米瑞乡朗乃村水渠灌溉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42-灌区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A-A-农、林、牧、渔业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区 |
| 经度:93.72079,93.72055 纬度: 29.68506,29.6853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7-10 |
| 林环审〔2020〕6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30 |
| 16 | 运营单位名称:无 |
| 无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无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 无 | 竣工时间:2020-07-0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12-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226C07cs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对原有灌渠进行拆除,建设渠道共15条,总长8765.38m,分水口共139处。其中**区八一镇尼西村水渠灌溉项目建设渠道9条,长5846.89m,分水口115处,钢筋砼涵管89.25m;**区米瑞乡朗乃村水渠灌溉项目建设渠道6条,长2918.49m,分水口24处,钢筋砼涵管16.50m。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对原有灌渠进行拆除,建设渠道共15条,总长8765.38m,分水口共139处。其中**区八一镇尼西村水渠灌溉项目建设渠道9条,长5846.89m,分水口115处,钢筋砼涵管89.25m;**区米瑞乡朗乃村水渠灌溉项目建设渠道6条,长2918.49m,分水口24处,钢筋砼涵管16.50m。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管渠基础开挖 管渠基础开挖土方开挖采用机械开挖,输水渠道断面较小,而且受地形条件的限制,开挖主要采用人工开挖;渠道石方开挖采用手持式风钻分层开挖,人工弃渣。 (2)管道敷设或渠道浇筑 管道敷设或渠道浇筑施工主要为输水渠道的混凝土浇筑,施工线路较长,而且混凝土浇筑工程量较小,混凝土采用现场拌和的方式(小型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衬砌厚度在0.15m左右。 (3)回填平整 回填平整主要为土方回填,土方回填尽量利用开挖弃料,主要采用人工回填夯实,局部开挖断面大,回填量大的部分进行夯实。 | 实际建设情况:(1)管渠基础开挖 管渠基础开挖土方开挖采用机械开挖,输水渠道断面较小,而且受地形条件的限制,开挖主要采用人工开挖;渠道石方开挖采用手持式风钻分层开挖,人工弃渣。 (2)管道敷设或渠道浇筑 管道敷设或渠道浇筑施工主要为输水渠道的混凝土浇筑,施工线路较长,而且混凝土浇筑工程量较小,混凝土采用现场拌和的方式(小型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衬砌厚度在0.15m左右。 (3)回填平整 回填平整主要为土方回填,土方回填尽量利用开挖弃料,主要采用人工回填夯实,局部开挖断面大,回填量大的部分进行夯实。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本项目位于**市**区八一镇尼西村、米瑞乡朗乃村。设计灌溉总面积1368亩,其中八一镇尼西村灌溉面积568亩、米瑞乡朗乃村灌溉面积800亩。项目建设内容:对原有灌渠进行拆除,**渠道共15条,总长8765.38m,**分水口共139处。其中**区八一镇尼西村水渠灌溉项目**渠道9条,长5846.89m,**分水口115处,钢筋砼涵管89.25m;**区米瑞乡朗乃村水渠灌溉项目**渠道6条,长2918.49m,**分水口24处,钢筋砼涵管16.50m。 本项目总投资329.85万元,环保拟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的3.64%。 二、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按照《报告表》所列地点、性质、规模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将《报告表》作为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管理的依据,项目业主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相应的投资,将工程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三、项目业主应始终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负责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保护内容纳入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参与工程建设各有关方的环境保护责任;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培训,提高文明施工意识,规范施工行为。 四、项目建设应加强项目区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布设施工营地等临时设施,严格限定运输车辆行驶路线,严禁随意扩大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恢复,进行植被的恢复、再造,做好景观绿化工作,最大程度降低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和景观的不利影响。 五、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生活污水通过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生产废水通过设置的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场地降尘洒水,不外排。禁止将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排入附近水域。 六、加强固体废物收集处置。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可**化利用的充分利用,不能利用的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后运至八一镇和米瑞乡垃圾转运站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本工程总挖方约35436m3,填方约33736m3,余方1574m3。本项目不设砂石料场、取弃土场,因此工程所需材料必须从合法料场购买,严禁私自乱采滥挖。施工产生的弃土方在干渠两侧就地摊平,不得随意倾倒工程弃方。 七、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篷布遮盖、围挡施工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弃土及建筑垃圾要及时回填或清运,以防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或被雨水冲刷;尽量使用先进设备和优质燃料油、保持运输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八、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强噪声施工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夜间严禁施工,杜绝出现夜间施工噪声污染影响。 九、本批复只对《报告表》所列建设内容有效,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1)临时占地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① 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车辆随意开辟便道和下道行驶。 ② 灌溉管渠基础开挖的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压实,施工过程中对开挖土石方用篷布进行遮盖,避免雨天挖、填方作业。 ③本项目施工结束后应对各临时占地采取播撒草籽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 (2)永久占地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① 施工后期对永久占地周边影响区域进行清理平整,可绿化区域进行播撒草籽绿化; ② 严格执行设计开挖范围,规范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进出道路,最大限度减少对土壤和植被的破坏。 ③ 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禁止施工人员猎捕鼠、鸟等野生动物。 (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① 在开挖建设过程中,应尽量避开降雨; ② 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临时堆放的土石方应做好挡护与覆盖措施; ③ 施工场地应注意合理布置,场地四周可开挖简单的排水沟,作为场地内雨水的引排; ④ 灌溉管渠施工应采取分区分段施工,施工期较短,减少施工区裸露面暴露时间,以减少水土流失。 (4)水生生态预防和保护措施 ①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约2个月,在枯水期安排施工,一方面可以减轻施工难度,另一方面可以减小施工活动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 ② 在施工时,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租住村民民居旱厕收集,定期清掏至周边农田施肥,禁止排入河流;避免施工期废(污)水对水生生态造成污染影响。 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大部分各项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未造成明显的生态影响问题。 为了减缓项目施工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下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运输管理,科学选择运输路线,保证汽车安全、文明行驶,在途经村庄居民点等大气环境敏感点时降低车速、匀速行驶,以减少扬尘的产生。 出入工地的车辆在晴好或干燥天气时应及时清洗轮胎,路面应及时洒水降尘,运输水泥、砂等粉状材料时应封闭或遮盖以减少扬尘的产生。 建筑材料轻装轻卸,尽量降低装卸高度;加强施工管理,对洒落的散装物料及时清除。 工程基础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压实和清运,对灌溉管渠工程管沟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压实、回填,对水泥、砂等粉状材料堆场应及时加盖篷布,以减少风蚀扬尘的产生。 当风速较大时,停止施工;对施工中使用的小型混凝土拌和站,采取原料洒水、场地洒水和远离环境敏感点布置等措施防止扬尘。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 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科学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时间,发挥其最大效率。 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维护和保养,经常检查汽车的密封元件及进、排气系统是否工作正常,以减少汽、柴油的泄漏,保证进、排气系统畅通,并使用优质燃料,减少废气排放。 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落实了各项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未对工程周边大气环境和敏感点造成明显环境影响,未接到附近居民关于大气环境污染的举报。 施工期: 为严格控制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施工期废水严格控制,严禁乱排进入周边的河流、环境。 各工程点不单独设置生活营地,少量外来施工人员租住在附近村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租住民居旱厕收集,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项目共设置2处施工场地,场地内分别设置沉淀池一座(L×B×H=2.0×2.0×1.5m),施工废水经该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或道路洒水降尘,禁止随意外排。 定时清洁建筑施工机械表面不必要的润滑油及其它油污,尽量减小建筑施工机械设备与水体的直接接触;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燃料用油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加强施工管理及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意识,严禁生活污水随意倾倒。 运行期: 1、灌溉引水管理措施 (1)项目在运行期为避免取水水源负荷加大、渠道所取水的现有渠道下游供水不足等现象发生,须严格控制取水量,保证取水量不超过项目实施前的取水量。同时,应按照前文灌溉制度小节中的制度表进行农作物灌溉,在农作物需灌溉时方可开闸引水,不得随意开闸引水,造成水**的浪费; (2****村委会负责本村属灌渠的日常运行与维护工作,本项目不单独设置管理机构。 2、灌溉退水对水质影响的保护措施 (1)加强水政及环保法规宣传教育,使渠道沿线居民依法保护渠道水质; (2)灌区工程建成后应结合**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废水、污水排放控制,防止将废水、污水排入渠道。 根据调查,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已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工程施工期间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措施减轻噪声影响: 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方式,同时在施工过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合理控制施工时间,将采用高噪声设备的施工阶段安排在昼间进行,禁止夜间施工。物料运输经过道路沿线敏感点时,应匀速慢行,尽量避免鸣笛。禁止夜间经过敏感点运输。 加强宣传、协调以及受影响的居民沟通,在施工**行公告,减少噪声扰民及可能带来的纠纷。 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落实了各项声环境保护措施,未对工程周边声环境敏感点造成明显环境影响,未接到附近居民关于声环境污染的举报。 项目共设置2处施工场地,场地分别设置3个垃圾桶,用于收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八一镇和米瑞乡垃圾转运站处置。 废弃建材集中放置,分类回收处置,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定期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弃土石方在项目施工点处就地摊平,禁止随意堆放。 根据调查,本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了各项固体处置措施,未对工程周边环境和敏感点造成明显环境影响。 本项目为农田灌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解决八一镇尼西村、米瑞乡朗乃村农田灌溉问题,属于非污染类建设项目,运营期没有污染物产生,主要影响为对社会环境的正面影响。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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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落实工程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工作,加强工程生态恢复后期跟踪监管工作;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开挖范围(施工生态红线),规范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进出道路,最大限度减少对植被和土壤的影响;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以公告、宣传册发放等形式教育施工人员,通过制度化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以减轻施工对沿线陆生动植物的影响;加强项目施工布置,杜绝脏、乱、弃现象以保护区域景观的和谐性;建设施工过程中,按照施工方案对开挖土石方及时回填、并碾压回填的土石方,尽量减少疏松土石方的裸露时间,有效减轻施工区水土流失以及扬尘;施工后期积极开展施工迹地清理整治和植被恢复绿化工程,对于处于项目区本次设计建设区域在施工后期及时进行绿化、地面平整工作。 | (1)临时占地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① 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车辆随意开辟便道和下道行驶。 ② 灌溉管渠基础开挖的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压实,施工过程中对开挖土石方用篷布进行遮盖,避免雨天挖、填方作业。 ③本项目施工结束后应对各临时占地采取播撒草籽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 (2)永久占地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① 施工后期对永久占地周边影响区域进行清理平整,可绿化区域进行播撒草籽绿化; ② 严格执行设计开挖范围,规范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进出道路,最大限度减少对土壤和植被的破坏。 ③ 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禁止施工人员猎捕鼠、鸟等野生动物。 (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① 在开挖建设过程中,应尽量避开降雨; ② 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临时堆放的土石方应做好挡护与覆盖措施; ③ 施工场地应注意合理布置,场地四周可开挖简单的排水沟,作为场地内雨水的引排; ④ 灌溉管渠施工应采取分区分段施工,施工期较短,减少施工区裸露面暴露时间,以减少水土流失。 (4)水生生态预防和保护措施 ①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约2个月,在枯水期安排施工,一方面可以减轻施工难度,另一方面可以减小施工活动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 ② 在施工时,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租住村民民居旱厕收集,定期清掏至周边农田施肥,禁止排入河流;避免施工期废(污)水对水生生态造成污染影响。 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大部分各项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未造成明显的生态影响问题。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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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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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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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工程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工作,加强工程生态恢复后期跟踪监管工作;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开挖范围(施工生态红线),规范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进出道路,最大限度减少对植被和土壤的影响;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以公告、宣传册发放等形式教育施工人员,通过制度化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以减轻施工对沿线陆生动植物的影响;加强项目施工布置,杜绝脏、乱、弃现象以保护区域景观的和谐性;建设施工过程中,按照施工方案对开挖土石方及时回填、并碾压回填的土石方,尽量减少疏松土石方的裸露时间,有效减轻施工区水土流失以及扬尘;施工后期积极开展施工迹地清理整治和植被恢复绿化工程,对于处于项目区本次设计建设区域在施工后期及时进行绿化、地面平整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临时占地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① 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车辆随意开辟便道和下道行驶。 ② 灌溉管渠基础开挖的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压实,施工过程中对开挖土石方用篷布进行遮盖,避免雨天挖、填方作业。 ③本项目施工结束后应对各临时占地采取播撒草籽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 (2)永久占地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① 施工后期对永久占地周边影响区域进行清理平整,可绿化区域进行播撒草籽绿化; ② 严格执行设计开挖范围,规范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进出道路,最大限度减少对土壤和植被的破坏。 ③ 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禁止施工人员猎捕鼠、鸟等野生动物。 (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① 在开挖建设过程中,应尽量避开降雨; ② 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临时堆放的土石方应做好挡护与覆盖措施; ③ 施工场地应注意合理布置,场地四周可开挖简单的排水沟,作为场地内雨水的引排; ④ 灌溉管渠施工应采取分区分段施工,施工期较短,减少施工区裸露面暴露时间,以减少水土流失。 (4)水生生态预防和保护措施 ①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约2个月,在枯水期安排施工,一方面可以减轻施工难度,另一方面可以减小施工活动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 ② 在施工时,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租住村民民居旱厕收集,定期清掏至周边农田施肥,禁止排入河流;避免施工期废(污)水对水生生态造成污染影响。 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大部分各项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未造成明显的生态影响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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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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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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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