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102斜井探转采地面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新疆-和田-民丰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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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发文字号:〔2024〕243号公文种类:发文机关:成文日期:主题分类:
关于中102斜井探转采地面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2-06

中国****公司****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102斜井探转采地面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地区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2°41′25.354″,北纬39°20′40.392″。本项目建设性质为**,项目建成后新增原油产能20吨/日,天然气产能14万立方米/日。主要建设内容为:1.主体工程包括:**1座井场(中102斜井,属于探转采),井场内**0.2兆瓦加热炉1台、1座油气分离器、2座60立方米多功能储油罐、装车泵等;配套**燃料气管线1.2千米。2.公辅工程包括供配电、供热、防腐、通信等工程。3.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治理、固体废物处置、环境风险防范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62公顷,其中临时占地面积0.96公顷,永久占地面积1.66公顷。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4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0%。

二、根据**省众联****公司编制的《中102斜井探转采地面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评估中心关于《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新环评估〔2024〕178号)、****储备中心关于《报告书》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审查意见(新环排权审〔2024〕55号),本项目符合**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年-2035年)》《中国****公司****公司“十四五”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同意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生态环境影响可控,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开工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项目占用林地、耕地等征占地手续,并采取补偿和恢复措施,结合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和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占地,严禁随意扩大施工范围和占地面积;严格控制管道施工作业带宽度;施工时对管沟开挖的土壤应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压实;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整,严禁随意堆置;严格落实水土保持、防沙治沙措施;加强施工期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猎杀野生保护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将施工迹地平整压实,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用洒水降尘、对运输车辆进行遮盖、密闭等措施,减缓施工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运营期采用密闭集输工艺,选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材料等;加强对设备、阀门及管线等设备进行巡检,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加热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燃烧后通过8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气黑度排放须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应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须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管线试压废水用于降尘;生活污水依托顺北二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运营****油田一号联合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区域油层;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水回收****油田绿色环保站集中处理,严禁外排;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顺北二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严格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多功能储油罐区域、油气分离器区域、柴油发电机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放空区、加热炉、撬装值班室等区域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定期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及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避免事故排放。加强废水收集处理、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严禁污废水外排。

(四)落实其他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提高工艺过程自动化水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施工废料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填埋场处置。落地油、废防渗材料等危险废物须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须做到日产日清,严禁随意堆放,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转移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地区静脉产业园(东****发电厂处置。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加强应急物资、应急队伍等保障,结合工程实际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管线、设备的管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在管线上方设置各种标志,防止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按要求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事故;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及时更换,消除爆管隐患;加强对工程周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严防污染事故发生。

(六)本项目所在区域属塔里木河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及《关于加强沙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20〕138号)等规定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沙治沙措施,并持续动态优化调整各项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防沙治沙措施落实之前项目严禁投入运行。

(七)项目服役期满后,应拆除地面设施、清理井场、采取安全措施处置报废管线。严格按照《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0〕72号)等要求进行施工作业,采用不同的固井、封井方式,确保固井、封井措施的有效性,防范次生风险和防止污染。

四、项目运行排放污染物前,要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取得(变更)排污许可证,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批准的《报告书》中各项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清单等的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项目运营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项目实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并严格按证排污。

五、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编制和报备施工期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并将环境监理情况纳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范围。必须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整改措施,并作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提条件之一。

六、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项目稳定达产运行后,应尽快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工程建成后3至5年内,须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重点关注项目建设的生态、土壤和水环境影响,根据后评价结果,及时补充完善相关环保措施。

八、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贯彻生态文明理念,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和管理,推进绿色施工,创建绿色工程。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九、****环境局、****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自治区生态****执法局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十、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环境局、****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4年11月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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