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睢**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意外伤害团体保险 | ||
| 品目 |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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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睢**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06日 15:18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2月06日至2025年02月1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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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市睢**融媒体北楼4层820室 |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02月26日 09:30 |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市睢**融媒体北楼4层821(开标室)标书代写 | ||
| 预算金额 | ¥3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佳威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3****6005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心9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科长135****390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睢**融媒体北楼4层820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佳威193****6005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睢**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意外伤害团体保险
预算金额:3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受****委托,对睢**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意外伤害团体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睢**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意外伤害团体保险项目;
预算金额:约32万元,****公司出具的保单为准;
最高限价:32万元。本项目为采用固定价格(即保险费:100元/人/年)采购的项目,****公司出具的保单为准;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此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
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不含开标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一份;或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标书代写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不含开标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标书代写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单位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相关
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公司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公司投标,****公司,****公司法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4.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4.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4.2查询渠道包括:
4.2.1“信用中国”网(www.****.cn);
4.2.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4.2.3“信用**”网(www.****.cn);
4.2.4“信用中国(****)”网( http://www.****.cn);
4.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资格审查结束前。
4.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1.获取时间:2025年02月06日-2025年02月11日,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市睢**融媒体北楼4层820室;
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50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的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6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02月26日09时00分--09时30分;
供应商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6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3.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市睢**融媒体北楼4层821(开标室);标书代写
4.评标地点:**市睢**融媒体北楼4层822(评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询问和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193****6005
通讯地址:睢**融媒体北楼4层820室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中心9楼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方式:135****3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睢**融媒体北楼4层820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佳威
联系方式:193****6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佳威
联系方式:193****600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2.****公司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公司投标,****公司,****公司法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格式》);4.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4.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4.2查询渠道包括:4.2.1“信用中国”网(www.****.cn);4.2.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4.2.3“信用**”网(www.****.cn);4.2.4“信用中国(****)”网( http://www.****.cn);4.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资格审查结束前。4.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06日 至 2025年02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睢**融媒体北楼4层820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6日 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6日 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睢**融媒体北楼4层821(开标室)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193****6005
通讯地址:睢**融媒体北楼4层820室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中心9楼
联系方式:李科长135****3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睢**融媒体北楼4层820室
联系方式:李佳威193****6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佳威
电 话: 193****6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