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公安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丽江市公安局“一标三实”综合应用系统(主防平台)本地化部署数据迁移服务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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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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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一标三实”综合应用系统(主防平台)本地化部署数据迁移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06日 16:36
预算金额 ¥7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星
项目联系电话 0888-****968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古****西路1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88-****228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省**市**县**街道和风路158****书店综合楼一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88-****968
附件1 专家论证意见.pdf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一标三实”综合应用系统(主防平台)本地化部署数据迁移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一标三实”******厅迁移至**市的系统本地化部署工作,保障数据信息安全性、系统构建标准的规范一致性。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7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省一标三实综合应用系统”由****负责建设、部署,并一直使用至今,随着“一标三实系统”的深入应用,省厅系统的支撑能力不足问题越来越明显,现需完成“一标三实”******厅迁移至**市的系统本地化改造和部署工作。为保障数据信息安全性、系统构建标准的规范一致性,从而确保“一标三实系统”的本地化部署工作能够高效、高质量、有序圆满完成,专家组论证认为该情形符合“《****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丽财采〔2019〕5号)第二条第(一)款第7项: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之规定,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故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向****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昆****花园19层F1座


三、公示期限

2025-02-07至2025-02-12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 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公司,由我公司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古****西路110号

联系电话:0888-****228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市古****大道862号

联系电话:0888-****514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省**市**县**街道和风路158****书店综合楼一楼

联系电话:0888-****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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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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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候选人公示
丽江市公安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丽江市公安局“一标三实”综合应用系统(主防平台)本地化部署数据迁移服务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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