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 | 宗地编号:**高新区1-02地块(东南侧) | |
| 宗地名称: | 用地类型:二类工业用地 | |
| 土地面积:26651.4平方米 | ||
| 主要用途年限(年):50年 | ||
| 所属行政区:**市/**县 | 批准机关:****政府 | |
| 规划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 面积:26651.4平方米 | 年限(年):50 |
| 地块位置:**县桃花坪街道天龙村 | ||
| 容积率:0.7%≤R | 绿地率:L≤20% | 建筑密度:30%≤JM |
| 限高(米):H≤40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0时00分00秒 |
| 拍卖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0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7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7时00分00秒 | |
| 保证金缴纳金额:578.51万元 | |
| 起始价:578.51万元 | |
| 增价幅度:20.0万元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是 | |
| ****公司:是 | |
| 是否限制自然人购买:否 | |
| 是否有底价:否 |
| 竞得人(单位):**** |
| 成交价:578.51万元 |
| 成交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0时08分15秒 |
****政府批准,****决定委托****在****以网上交易的方式公开拍卖出让下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网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 土地面积(m2) | 规划 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次) |
| **高新区1-02地块(东南侧) | 桃花坪街道天龙村 | 26651.4 | 二类工业用地 | 50 | 578.51 | 578.51 | 20 |
2、网上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编号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米) | 交付土 地条件 | 行业分类 | 商住比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投资总金额(万元) | 开发建设期限(月) |
| **高新区1-02地块(东南侧) | 0.7≤R | M≥30% | L≤20% | G≤40 | 现状 | / | / | ≥230 | / | 受让人应当在交地后壹年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叁年内竣工 |
注:本次网上拍卖出让不另行设置底价,出让起始价视同为底价。
二、出让人、网上拍卖人
出让人名称:****
出让人地址:**县桃洪镇桃洪西路141号
网上拍卖人名称:****
网上拍卖人地址:**市******中心附楼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四、确定最高报价人办法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适用“底价规则”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人。
五、网上拍卖出让有关时间及要求
1、网上拍卖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7日10时00分
2、网上拍卖时间:2024年12月17日10时00分
3、网上报名及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7时00分
4、网上报价时间:网上拍卖期间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最高报价人应当从获得最高报价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办理竞买资格审查后并签订《成交确认书》,愈期不签订的,将取消最高报价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成交出让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身份证证明材料等原件资料,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局将终止供地,同时扣除定金(成交价款总额的20%)。
已签土地出让合同竞得人不按时缴纳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迟付款超过60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并且不返还定金(定金为成交价格的20%),收回土地并对该宗地重新组织出让。
(二)土地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不包含竞得人应当缴纳的其他税费,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其他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承担,主要包括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测绘费等相关税费。
(三)受让人须按合同约定交清土地出让价款、履约保证金和价外税费后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直接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交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依照规定程序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四)受让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利用土地;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供地。
(五)受让人应及时办理好有关建设手续,按规定时间动工。在约定开工期限内依法开工建设的,依据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退还履约保证金的50%。超过约定开工期限未依法开工建设的,按日加收1‰的违约金,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超过约定开工期限满壹年未依法开工建设的,除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外,还需按土地出让价款的20%收取土地闲置费;超过约定开工期限满贰年未依法开工建设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有权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
(六)受让人按规定时间动工后叁年内竣工的,提供住建主管部门综合验收审批材料,退还余下的50%履约保证金;已动工但未按规定时间竣工的,按日加收1‰的违约金,并扣除余下的50%履约保证金。
(十)竞得人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价款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金,土地出****税务局专户。
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还需另行缴纳成交价款总额3%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区管委会专户。
(十一)交****区管委会负责,红线范围内的权****区管委会负责,红线范围外的权属纠纷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土地交付条件为现状交地,交地时间为缴清土地出让金后12个月内,交地确认书经双方签******局。竞得人应当在交地后壹年内开工,按审定方案进行建设,建设开工之日起叁年内竣工。
(十二)出让价款按县有关文件规定管理。
七、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竞买人对竞买申请、保证金缴纳、网上报价等程序有疑问的,应在挂牌(拍卖)截止时间前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竞买人对****交易中心答复有异议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竞买人对宗地现状及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提出。对出让公告存在异议的,应在公告结束前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提出。对出让人有异议的,******厅进行投诉。
八、联系方式如下:
********交易部:0739-****696
********市委:136****3770
****中心蒋相云:151****7538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39-****689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省(**市)国有资产**交****银行
银行账号: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竞买须知》规定办理。
出让人名称:****
| 1 | ****681207 | 2024-12-17 10:04:12 | 578.51万元 |
**县国土成交〔2024〕25-2号
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策文件规定,经****委托****(以下简称“交易中心”),采用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拍卖出让的交易方式出让。交易中心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于2024年12月17日10时00分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24年12月17日10时08分成交。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竞得人基本情况
竞得人:****
地 址:**省**市**县****工业园;
二、成交时间、地点
成交时间:2024年12月17日10时08分
成交地点:**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宗地编号:**高新区1-02地块(东南侧);
(二)土地位置:**县桃花坪街道天龙村;
(三)土地面积:26651.4平方米(合39.9771亩);
(四)规划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五)开发程度:/;
(六)土地级别:/;
(七)年限:50年;
(八)供地方式:拍卖出让。
四、成交价格
本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伍佰柒拾捌万伍仟壹佰元整(¥578.5100万元)。
五、联系方式
出让人地址:****
出让人联系电话:0739-****523
交易中心地址:**省邵****中心附楼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39-****696
****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