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国土〔2025〕1号(隆回县城北片区02-49地块)

国土-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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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编号:**** 宗地编号:**县**片区02-49地块
宗地名称: 用地类型:零售商业用地
土地面积:10927.55平方米
主要用途年限(年):40年
所属行政区:**市/**县 批准机关:****政府
规划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面积:3278.27平方米 年限(年):70
规划用途:零售商业用地 面积:7649.28平方米 年限(年):40
地块位置:******社区
出让规划指标信息
容积率:1%≤R≤3.1% 绿地率:30%≤L 建筑密度:JM≤35%
限高(米):H≤100
交易信息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01月02日 16时30分00秒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01月22日 10时00分00秒
拍卖开始时间:2025年01月22日 10时00分00秒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01月02日 16时30分00秒
报名结束时间:2025年01月21日 17时00分00秒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1日 17时00分00秒
保证金缴纳金额:984.1万元
起始价:1968.2万元
增价幅度:20.0万元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是
****公司:是
是否限制自然人购买:是
是否有底价:否
成交信息
竞得人(单位):****、**省****公司、隆****公司、 ****酒店有限公司、******公司等8人
成交价:1968.2万元
成交时间:2025年01月22日 10时08分25秒
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县国土公告〔2025〕1号

****政府批准,****决定委托****在**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218.****.12:8888/portal/index,)以网上交易的方式公开拍卖出让下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网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

土地面积(m2)

规划

用途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次)

**县**片区02-49地块

**县****社区

10927.55

商业用地兼容二类住宅用地

商业40年、住宅70年

1968.2

984.1

20

2、网上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

限高

(米)

交付土

地条件

行业分类

商业占比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投资总金额(万元)

开发建设期限(月)

**县**片区02-49地块

1≤R≤3.1

M≤35%

30%≤L

G≤100

现状

/

7:3

/

/

交地后一年内开工、开工后叁年内竣工

注:本次网上拍卖出让不设置底价,拍卖起始价视同为底价。

二、出让人、网上拍卖人

出让人名称:****

出让人地址:**县桃洪镇桃洪西路141号

网上拍卖人名称:****

网上拍卖人地址:**市******中心附楼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自然人、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闲置土地的、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单位以及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四、确定最高报价人办法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适用“底价规则”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人。

五、网上拍卖出让有关时间及要求

1、网上拍卖公告时间:2025年1月2日16时30分至2025年1月22日10时00分

2、网上拍卖时间:2025年1月22日10时00分

3、网上报名及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月21日17时00分

4、网上报价时间:网上拍卖期间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出让文件,申请报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竞买人对所竞买标的拍卖出让文件及出让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有意竞买者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Edge、Chrome、FireFox主流浏览器登陆**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218.****.12:8888/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宗地,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该宗地相关资料。

2、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宗地规划要求实施。

3、土地出让总价款不包括按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缴纳的相关税费。

4、为防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应尽量在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限前4小时将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并尽量避免在挂牌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出价,以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接受确认导致无法参与竞买活动的情况发生。

5、为了保证系统运行安全、稳定、高效,请在Windows7系统中使用谷歌浏览器,并下载安装CA驱动。

6、为了保护账号安全,如60分钟没有操作交易系统,您账号会自动下线;如需切换账号请先注销当前账号再登录。

7、缴纳竞买保证金时,请不要现金存入,否则退还竞买保

证金时不能原路返回。

8、请有意向竞买者务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取得竞买资格,否则不能在网上出价。

9、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缴清,土地出****税务局专户。

10、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还需另行缴纳成交价款总额3%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入****专户。

11、最高报价人应当从获得最高报价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办理竞买资格审查后并签订《成交确认书》,愈期不签订的,将取消最高报价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成交出让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身份证证明材料等原件资料,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局将终止供地,同时扣除定金(成交价款总额的20%)。已签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不按时缴纳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迟付款超过60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并且不返还定金(定金为成交价格的20%),收回土地并对该宗地重新组织出让。

12、土地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不包含竞得人应当缴纳的其他税费,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其他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承担,主要包括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测绘费等相关税费。

13、受让人须按合同约定交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履约保证金和价外税费后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直接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依照规定程序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14、受让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利用土地;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供地。

15、受让人应及时办理好有关建设手续,按规定时间动工。在约定开工期限内依法开工建设的,依据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退还履约保证金的50%。超过约定开工期限未依法开工建设的,按日加收1‰的违约金,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超过约定开工期限满壹年未依法开工建设的,除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外,还需按土地出让价款的20%收取土地闲置费;超过约定开工期限满贰年未依法开工建设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有权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

16、受让人按规定时间动工后叁年内竣工的,提供住建主管部门综合验收审批材料,退还余下的50%履约保证金;已动工但未按规定时间竣工的,按日加收1‰的违约金,并扣除余下的50%履约保证金。

17、该宗地规划条件核定总用地面积为11524.29 平方米,因地块周边有部分房屋及构筑物尚未拆迁到位,造成约596.74平方米不具备出让条件,本次不予出让。如果该宗地成交后一年内该部分土地具备供地条件,******局按照本次出让成交单价协议出让给受让人。

18、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政府的责任,更是整个社会共同的责任,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土地竞得人需****社区公园也简称为雷公山公园(**城**片区02-49 地块北侧)建设,建设范围面积约21亩,建设内容包括室内游泳馆、篮球场、羽毛球场及相关附属设施及园林绿化,总建设资金不得低于900万元,建设资金的审定以财政评审核定资金为准,如评审核定资金低于900万元,差异部分由竞得人以现金****储备中心指定账户。社区公园(雷公山公园)建设需与县城**片区02-49地块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县住建局负责全程跟综落实并监督****社区公园(雷公山公园)规划设计、投资、财评、审计等相关工作。

19、社区公园(雷公山公园)室内游泳馆、篮球场、羽毛球场实行有偿使用,其他区域免费向社会和市民开放,公园建****住建局移交给投资人运营和管理,收益只能专项用于公园的日常管理,运营和维护,****政府对该公园投资建设不给予奖补。

20、交地工作和红线范围内的权属纠纷及周边群****储备中心负责,红线范围外的权属纠纷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土地交付条件为现状交地。交地时间为缴清土地出让金后12个月内,交付土地时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交付土地确认书》,《交付土地确认书》经双方签字后5******局。如因延期交地带来的有关****储备中心负责承担。。竞得人应当在交地后壹年内开工,按审定方案进行建设,建设开工之日起叁年内竣工。

18、出让价款按县有关文件规定管理。

七、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竞买人对竞买申请、保证金缴纳、网上报价等程序有疑问的,应在挂牌(拍卖)截止时间前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竞买人对****交易中心答复有异议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竞买人对宗地现状及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提出。对出让公告存在异议的,应在公告结束前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提出。对出让人有异议的,******厅进行投诉。

八、联系方式如下:

********交易部:0739-****696

********市委:136****3770

****中心蒋相云:151****7538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39-****689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竞买须知》规定办理。




出让人名称:****

2025年01月02日



出价记录
轮次 竞买编号 出价时间 出价额度
1 ****683030 2025-01-22 10:04:22 1,968.2万元
结果公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公告

**县国土成交〔2025〕1号

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策文件规定,经****委托****(以下简称“交易中心”),采用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拍卖出让的交易方式出让。交易中心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于2025年01月22日10时00分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25年01月22日10时08分成交。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竞得人基本情况

竞得人:****、**省****公司、隆****公司、 ****酒店有限公司、******公司等

地 址:**省**市******社区魏源大道与**大道交汇处;

二、成交时间、地点

成交时间:2025年01月22日10时08分

成交地点:**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宗地编号:**县**片区02-49地块;

(二)土地位置:******社区;

(三)土地面积:10927.55平方米(合16.3913亩);

(四)规划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零售商业用地;

(五)开发程度:/;

(六)土地级别:/;

(七)年限:70年,40年;

(八)供地方式:/。

四、成交价格

本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壹仟玖佰陆拾捌万贰仟元整(¥1968.2000万元)。

五、联系方式

出让人地址:**县

出让人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地址:**省邵****中心附楼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39-****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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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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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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