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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批复梅林村三民屯人居环境提升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三江环函〔2024〕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梅林村三民屯人居环境提升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投 资 项 目 审 批 监 管 平 台 项 目 代 码 :2404-450226-04-01-377404。
三、项目业主:****。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含污****处理站。三民屯DN300污水主管810米,20立方米/****处理站一座。
五、梅林村三民屯人居环境提升整治项目建设地址。同意梅林村三民屯人居环境提升整治项目选址于三江县梅林乡梅林村三民屯。
六、梅林村三民屯人居环境提升整治项目技术标准选择。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工程技术标准,并在下阶段工作中作进一步的比选优化。
七、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工程节能。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
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工程节能措施。
八、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269.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5.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70万元,预备费24.5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抓紧开展下一步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与投资规模。
三江****改革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