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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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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市东凯****公司所属软件园二期9套房产 |
11435.1952万元 |
11435.1952万元 |
2025-02-07至2025-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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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市东凯****公司所属软件园二期9套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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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地 |
**市**区东四路9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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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 称 |
权属证号 |
评估值(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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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东四路98号2幢 |
鲁(2020)**市不动产权第****594号 |
1108.5586 |
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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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东四路98号3幢 |
鲁(2020)**市不动产权第****638号 |
957.5828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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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东四路98号4幢 |
鲁(2020)**市不动产权第****718号 |
1133.2142 |
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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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东四路98号5幢 |
鲁(2020)**市不动产权第****889号 |
892.3292 |
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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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东四路98号6幢 |
鲁(2020)**市不动产权第****711号 |
1607.0395 |
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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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东四路98号7幢 |
鲁(2020)**市不动产权第****710号 |
1944.517 |
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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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东四路98号9幢201室 |
鲁(2020)**市不动产权第****898号 |
601.1525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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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东四路98号9幢301室 |
鲁(2020)**市不动产权第****862号 |
583.9169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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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东四路98号10幢 |
鲁(2020)**市不动产权第****590号 |
2606.8845 |
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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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 |
11435.1952 |
1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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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详细信息(资产描述) |
本次处置的9套房产为**市东凯****公司所有,位于**区东四路98号,总建筑面积21575.84㎡,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用途:科教用地/办公;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61年01月23日止。详细情况如下: (1)98号2幢办公楼:钢混结构,总层数为3层,所在层数为1-3层,建筑面积为2091.62 m。 (2)98号3幢办公楼:钢混结构,总层数为3层,所在层数为1-3层,建筑面积为1806.76 m。 (3)98号4幢办公楼:钢混结构,总层数为3层,所在层数为1-3层,建筑面积为2138.14m。 (4)98号5幢办公楼:钢混结构,总层数为3层,所在层数为1-3层,建筑面积为1683.64 m2。 (5)98号6幢办公楼:钢混结构,总层数为3层,所在层数为1-3层,建筑面积为3032.15 m。 (6)98号7幢办公楼:钢混结构,总层数为3层,所在层数为1-3层,建筑面积为3668.90 m。 (7)98号9幢201室:钢混结构,总层数为5层,所在层数为2层,建筑面积为1134.25㎡。 (8)98号9幢301室:钢混结构,总层数为5层,所在层数为3层,建筑面积为1101.73 ㎡。 (9)98号10幢办公楼:钢混结构,总层数为5层,所在层数为1-5层,建筑面积为491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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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智恒土地房地产****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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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
√A.核准 □B.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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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年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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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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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文号 |
东智房估(2024)第240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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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评估值(万元) |
11435.195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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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市东凯****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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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 址 |
**省**市**区府前大街72****广场B座41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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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公司 □****公司 □集体所有制 □合伙企业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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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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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市东凯****公司转让软件园二期9处资产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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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日期 |
2025年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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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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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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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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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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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金额(万元) |
1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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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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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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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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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须根据《****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产权分割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东开综字[2023]2号)文件规定,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文件: 1、在开发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服务机构等; 2、从事产业领域符合国家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定; 3、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产权分割项目产业用房1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 4、按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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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处置的9套房产为**市东凯****公司所有,位于**区东四路98号,总建筑面积21575.84㎡,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用途:科教用地/办公;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61年01月23日止。该房产以现状出售。 2、如因国家政策及非出售方原因导致产权未能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转让方不承担责任,且在此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截止评估基准日,该资产处于抵押状态,****银行申请办理解押手续,银行已受理。若因解押手****银行书面同意转让的文件导致意向受让方无法成功受让,转让方将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东智房估(2024)第2409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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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资产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并承担不能过户等相应风险,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过户所涉及的交易税费,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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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货联系人 |
孙洪芹 |
看货联系电话 |
0546-****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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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报名地址:**市**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黄河三角洲****公司)。 中心咨询电话: 0546-****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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