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博物馆建设工程(方案设计) 已由 ****委员会 以 关于****博物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方案的批复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投资额为 180000 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市**区绿心组团**,北临绿心路,东临运兴路,南邻玉带**支沟,主要建筑功能区包括艺术展览区,商业区和共享停车区。
规模:地上建筑规模: 约7万平方米 ; 地下建筑规模: / ; 建筑面积: 70000 ㎡ ;建筑高度: 36米,局部不超过45米 ;长度: 0 m。
招标范围: ****博物馆建设工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及相关服务;****博物馆和东侧体育组团、西侧组团以及周边区域一体化概念方案设计 ;招标内容: 设计 。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 ****事务所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本次资格预审 :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的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的相应资质或资格;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以下简称“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共同推举一个成员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由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共同签署一份授权书,授权其代表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承担申请的责任和接受指令。该授权书应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递交; (4)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成员的增减、更换或其各成员单位自身资格条件的变化,将会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5)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申请资格预审,否则与其相关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均无效。 。
是否有投标补偿: 是 ,投标补偿: 600000 元。
申请人资格预审方式: 有限数量制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 7 个。
获取时间: 2025-02-07 09:00:00 至 2025-02-14 17:00:00
获取地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市公共**综合交易系统 (网址: https://zhjy.****.com/zhjy/) 获取文件地址并保存获取文件地址回执。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先在**市公共**综合交易系统按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绑定数字证书。 文件售价: 400 元。
递交截止时间: 2025-02-20 16:00:00 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文件
递交地址: **市**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服务中心11层开标室 标书代写
(一)补充投标人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国境外的申请人须依所属国家或地区的管理规定具有建筑设计执业许可或经营许可。2.中华人民**国境内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中华人民**国境外的申请人的项目负****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学会/协会颁发的建筑师执业资格。3.港澳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参照境外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二)发布公告媒介:本次公告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市)ggzyfw.****.cn)、****网站(www.****.com)上发布。 (三)设计周期:方案招标阶段设计周期约50日历天。 (四)投标补偿金:1.招标人将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支付投标补偿金。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或其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被否决,或其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投标人将不能获得此笔投标补偿费用。补偿金的标准如下:(1)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其投标补偿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含境内外的各项税费)/每个投标人;(2)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补偿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含境内外的各项税费)/每个投标人。2.投标补偿金的支付: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知识产权、方案设计合同及后续工作、语言、解释权等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含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取文件回执单。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地址(**市公共**交易综合分平台):**市**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服务中心11层,联系电话:****5731/5137/5131-201、264、238。
| 招 标 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市**区**公园南路12号 |
地 址: **市**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
| 联 系 人: 王老师 |
联 系 人: 杨志远 |
| 电 话: 010-****3204 |
电 话: 186****0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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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