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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APT冶炼厂部分房屋建筑物及生产设备招租(2年)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工业园****APT冶炼厂部分房屋建筑物及生产设备招租(2年) | ||
| 标的名称: | ****工业园****APT冶炼厂部分房屋建筑物及生产设备招租(2年)(出租底价:163.915411万元/年)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01-17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02-13 | ||
| 延期处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5)个周期 | ||
| 项目简介: | 本次挂牌招租标的系****APT冶炼厂部分房屋建筑物及生产设备,租赁期限为2年。挂牌价为整体首年租金(不含税不含物业费),其中,房屋建筑物租金为110.91612万元/年(不含税价,税率为5%),设备租金为52.999291万元/年(不含税价,税率13%)。房屋建筑物:主要为车间、锅炉房、煤棚、仓库、理化楼等(租赁面积12131.45㎡),生产设备共计40项,具体详见****房屋建筑物及生产设备资产招租项目清单。若实际面积与披露面积存在误差,以实际面积为准;生产设备数量以实物为准,不影响最终成交价格总价。权利人:****,标的不动产权证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工业。权证编号:赣(2018)武**不动产权第****193号、赣(2018)武**不动产权第****190号。 | ||
| 1.本项目所有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等详见**中源华****公司出具的中源华评咨字(2024)第020号《资产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租赁。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等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亲自实地考察出租标的,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及《租赁合同》(公示样本)中的所有条款。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终结本次交易,并重新挂牌招租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机构交易服务费、再次交易差价等),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3.本项目挂牌价格为首年度租金(不含税不含物业费),租赁期为2年,第2年租金在第1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5%,租金按每月为一个周期支付,支付时间为每个周期前5日。租赁期具体起止时间及租金支付方式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承租方需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5日内另行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标的清场责任及清场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6.标的物以现状出租,承租方自行负责经营期间的装修、安保、消防及消防备案、验收等事宜,所产生的税、费用自行承担。 7.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如果擅自全部或部分转租,则视为承租方违约。 8.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列等有关规定,不得在租用房屋内从事任何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和环境的活动。 9.标的踏勘联系人:王丹180****1815 10.其他相关事宜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房屋建筑物及生产设备清单、租赁合同请点击下方链接下载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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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合同签订】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4.【交易税费】 (1****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2)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租赁总价(成交价)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租赁总价(成交价)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江****集团有限公司交易业务收费目录》的规定收取。交易服务费按2年总租赁金额计算收取。 (3)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5.【交付】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后出租方将标的于2024年5月1日交付给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6.【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竟租资格。 7.【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
| 联系方式: | ****,网址:https://www.****.cn/ 联系人:胡女士、万先生 联系电话:0791-****1087、0791-****6621、0791-****00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