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屏蔽词]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就是**银山的理念,****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环评弄虚作假工作。现将整治重点内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群众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关线索。
一、整治重点
(一)环评文件抄袭。主要包括环评文件(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和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项目建设地点、主体工程及其生产工艺明显不属于本项目的;现有工程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明显不属于本项目的;环境现状调查、预测评价结果明显不属于本项目或规划的。
(二)关键内容遗漏。主要包括环评文件隐瞒项目实际开工情况的;遗漏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者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等重要环境保护目标的;未开展相关环境要素现状调查与评价、相关环境要素或者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的;未提出有效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防治措施的。
(三)数据结论错误。主要包括环评文件编造、篡改环境现状监测、调查数据或者危险废物鉴别结果的;编造相关环境要素或环境风险等现状调查、预测、评价内容或结果的;降低环评标准,致使环评结论不正确的;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明显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仍给出环境影响可行结论的。
(四)其他造假情形。主要包括建****机关未组织开展公众参与却凭空编造公众参与内容,或者篡改实际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的;相关单位故意篡改、隐瞒工程建设内容、规模等,以降低环评文件类型或者评价工作等级的;环评单位、环评文件编制主持人、主要编制人员在环评文件中假冒、伪造他人签字签章的;其他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结论有重大虚假的。
二、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0391-****626
(二)接听时间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三)举报邮箱
****@163.com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发现的环评弄虚作假(严重质量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