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建设工程一标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补充文件(一)
(资格后审)
招标人: ****(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盖章)
2025年1月23日
******二期建设工程一标施工项目
补充文件(第一号)
各投标单位:
******二期建设工程一标施工项目已进入招标阶段,现就招标文件中有关事项作如下补充: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9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2.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 年2月7日17时00分;标书代写
3.招标人将在2025年2月12日17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9时30分 00 秒
5.本项目开标时间和地点的开标地点为:****中心1号楼B座4楼2号开标室。
6.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修订中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7、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修订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表的10.7特别说明中“17其他(5):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向招标代理人支付以(中标金额-暂估价(2345.38万))为计费基数,****发改委(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标准83%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无需考虑 。” 现修改为: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向招标代理人支付以(中标金额-暂估价(2148.38万))为计费基数,****发改委(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标准83%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无需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