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阳市沿淮六县区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总体规划编制项目(2023—2025年)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0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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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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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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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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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市沿淮****示范区总体规划编制项目(2023—2025年)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3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2月07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1包主要包含2023年-2025年**区、****示范区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准备工作,总体规划编制,成果编制,规划的论证评审验收、规划修改、上报审批等;2包主要包含2023年-2025年**县、****示范区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准备工作,总体规划编制,成果编制,规划的论证评审验收、规划修改、上报审批等;3包主要包含2023年-2025年**县、****示范区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准备工作,总体规划编制,成果编制,规划的论证评审验收、规划修改、上报审批等。
2.编制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通过项目评审。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1 2023年-2025年**区、****示范区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准备工作,总体规划编制,成果编制,规划的论证评审验收、规划修改、上报审批等; **** **市**路159-8号 1,490,000.00 评审总得分:96.33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市沿淮****示范区总体规划编制项目(2023—2025年) 2023年-2025年**区、****示范区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准备工作,总体规划编制,成果编制,规划的论证评审验收、规划修改、上报审批等;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通过项目评审。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通过项目评审。
****-2 2023年-2025年**县、****示范区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准备工作,总体规划编制,成果编制,规划的论证评审验收、规划修改、上报审批等; **千帆****公司 **省****原区陇海西路338号4号楼12层1212号 1,329,000.00 评审总得分:92.91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市沿淮****示范区总体规划编制项目(2023—2025年) 2023年-2025年**县、****示范区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准备工作,总体规划编制,成果编制,规划的论证评审验收、规划修改、上报审批等;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通过项目评审。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通过项目评审。
****-3 2023年-2025年**县、****示范区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准备工作,总体规划编制,成果编制,规划的论证评审验收、规划修改、上报审批等。 **省****公司 **省**市**区杨金路199号**新科技市场10号楼5层 1,668,000.00 评审总得分:96.67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市沿淮****示范区总体规划编制项目(2023—2025年) 2023年-2025年**县、****示范区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准备工作,总体规划编制,成果编制,规划的论证评审验收、规划修改、上报审批等。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通过项目评审。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通过项目评审。
四、评审专家名单
高来齐(组长)、丁保建(业主评委)、陈昆、杨静、黄华。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收费金额:1包:22880.00元;二包:20948.00元;三包:25016.00元。
收费金额:68,844.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12号
联系人:王鑫
联系方式:0376-****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市**区鸡公山大街与**大街交叉口宝石桥丰圆小区1号楼1单元501
联系人:陈琳
联系方式:0376-****181 130****3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琳
联系方式:0376-****181 130****3760
附件(12)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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