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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黔南州**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4年)**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
各投标人:
由我单位代理招标的“**省黔南州**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4年)**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于 2025年01月27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说明。
1、补充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3条。标书代写
内容如下: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报价公式 |
偏差率(P)= 100% × |投标人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标书代写 偏差率P保留两位小数。 |
2、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及时获取澄清后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
代理机构:****
2025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