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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省“百千万工程”工作要求,对照《**省景区镇(乡、街道)建设指南》《**省A级景区村庄服务与管理指南》《**省A级景区村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等标准,我局于2024年12月-2025年1月组织开展了2024年景区城镇村评定工作,并经局党委会审议决定,共认定1个4A级景区城,2个5A级景区镇、2个4A级景区镇、2个3A级景区镇,15个3A级景区村(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2月7日至2月12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的服务、管理和评定工作等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反映。
电 话:0579-****9390,传真:0579-****9290
地 址:**市丹溪路1388号23楼2314室,邮编:3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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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