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本级]江西省赣西粮食物流园粮库智能信息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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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粮库智能信息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5-02-07】
****受****的委托,就其“******粮库智能信息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粮库智能信息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圆创-YZ2025-001 3.预算金额:****747元 4.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元) 项目要求 1 ******粮库智能信息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1 批 ****747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5.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土建施工进度具备安装条件后,三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5.****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5.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5.2 如本项****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6、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网上报名及下载标书时间:拟投标人从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4日在**省公共**交易网(其他类型)上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无法下载招标文件,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2月28日上午 9点 00 分(**时间) 开标地点:**市**大厦中座3楼3号开标室****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省公共**交易网注册,并办理**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办理**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省公共**交易网”发布的《****政府采购面向**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理CA数字证书事宜可拨打******公司客服电话400-****-0000。 2.投标文件要求 (1)U盘拷贝盖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用信封封装,于开标现场递交。 (2)纸质投标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注明该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截止前不得启封”的字样,须于开标时间截止前递交到开标地点。 3.本次招标项目为壹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供货及服务能力投标。 4.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投标人可自愿前往踏勘,踏勘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对随行人员安全负责。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6.响应供应商须根据项目要求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等情况,在响应报价中充分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损失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7.该项目倡导公平竞争,反对低于成本恶意竞争。投标人各分项报价正常、合理。与市场价格明显不符的,请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8.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成交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规定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系人:姜女士 电话:0795-****526 详细地址:**市**区**大厦6楼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5****8795 详细地址:**省**市**区天宝路406号 八、监督部门:****粮食局 九、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省公共**交易网http://www.****.cn/web/(其他类型) 本项目招标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书面和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拟投标人请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省公共**交易网(其他类型),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 2025年2月7日 电子标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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