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2-07 16:26:45
**三晋****公司
《第十套CW-100无人机及载荷设备保险服务项目》比选采购公告
《第十套CW-100无人机及载荷设备保险服务项目》采用比选采购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
一、比选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第十套CW-100无人机及载荷设备保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二)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为1套中型复合翼无人机及载荷设备提供一年的零免赔保险服务。根据《航空应急中型复合翼无人机销售合同(增补采购1套)》要求,本次投保的中型复合翼无人机及载荷设备包含1台中型复合翼无人机(**型)、1台光电吊舱、1台机载卫通设备、1台机载PDT集群基站、1台机载宽带自组网设备。保险服务包含设备意外损失保险(保额为****000元/套)和航空无人机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为****000元/套)。
2.项目期限:1年。
3.预算金额:139978元。
二、资格要求
本次项目比选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一)供应商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管部****公司或其分支****公司只允许一家分支机构参加响应,****公司营业执照和保险许可证、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公司的授权书,且总公司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响应),****银行****委员会(原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二)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履行本项目的情况,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三)信誉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标书代写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业绩要求: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以保单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类似业绩(航空器综合险承保业绩)(注:****公司或支公司的项目案例****公司或支公司的业绩予以确认。)标书代写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三、项目需求
具体以比选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为准,参加响应的供应商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四、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二)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三)被“信用中国”(http://www.****.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的查询结果为准)。
2025年2月7日19时整至2025年2月13日19时整(**时间)
本次比选采购采取资格后审。供应商须将下列资料上****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aviagroup.****.com)获取采购文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书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手机号码以及电子邮箱;
5.“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上述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承诺函须由法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须将以上资料上****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aviagroup.****.com)。
供应商须在比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电子版资料上****集团阳光采购平台,逾期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17日14时30分(**时间)
(二)递交地点:****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aviagroup.****.com/)。
(三)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国资数智采购系统》、《****公司官网》、《****集团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