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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327586x/202502-00073 | 信息分类: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重大建设项目/批复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文 号: | 含发改投资〔2025〕1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1-14 | 名 称: | ****委员会关于同意**县九连**延伸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项目代码:****] |
| 关 键 词: | 批复 重大建设项目 | ||
****建设局:
《关于申请批准**县九连**延伸项目建议书的函》(含住建〔2025〕9号)文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九连**延伸项目。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近湖路至G346,全长450米,宽31米的市政道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沥青路面,设计时速50千米每小时,配套建设雨污水管网、照明等工程;同步拓宽改造G346及S213**。
三、建设地点:**县县城。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6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五、建设期限:7个月。
请尽快完善项目前期工作,编制好可研报告及初步设计,并履行审批程序。项目在落实好用地等新开工项目八项必要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本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续。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发改委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