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外 DN800 管改造项目(项目招标编号:****)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厂区外DN800管改造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从水厂****园区纬九路与石港三路交汇处安装约 1.1 公里管径 DN800 管,其中 DN800 球墨铸铁管约 785 米,DN800 钢管约 300 米,阀井约 4 座,排气井约 2 座,排泥井约 1 座及租地等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施工建设内容。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2月06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交易厅(5)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2月0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 02 月 11 日 |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陆佰陆拾壹万玖仟柒佰壹拾元贰角陆分 (¥****710.26 )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杨婷(注册编号:桂245****45409;身份证号:450603********1547);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传惠(身份证号:450981********2041);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陆佰柒拾肆万壹仟捌佰捌拾壹元陆角柒分 (¥****881.67)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梁瀚方(桂245****53743;身份证号:452502********8720);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谭建升(身份证号:450803********497X)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陆佰叁拾肆万陆仟玖佰零玖元贰角叁分 (¥****909.23)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谭浩业(注册编号:桂245****57432;身份证号:452502********9193);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丹(身份证号:450802********1266)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市供水****公司: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备注:如资格审查采用有限数量制时,资格审查的评审内容按打分制给予对应分值,无相关证明材料的给予0分,但不做否决投标处理。:(未提供有效资质证书)。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https://www./、**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ggggzy/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区****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411 |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