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327586x/202502-00074 | 信息分类: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重大建设项目/批复 |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含发改投资〔2025〕2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1-24 | 名 称: | ****委员会****农贸市场钢构大棚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代码:****] |
| 关 键 词: | 批复 重大建设项目 | ||
****管理局:
你单位《****管理局****农贸市场钢构大棚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含市监〔2024〕279号)文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委委托********农贸市场钢构大棚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含城农贸市场钢构大棚工程项目位于**县城环峰西**侧,华阳**侧,****管理局西侧。
二、含城农贸市场钢构大棚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960.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45.46平方米,建筑层数为1层,为半开敞式大棚,可布置各类售菜摊台80个。项目代码:****。
三、含城农贸市场钢构大棚工程项目建设工期约6个月。
四、含城农贸市场钢构大棚工程项目核定投资概算115.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7.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62万元,预备费5.48万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五、请你单位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要求以及《政府投资条例》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开展各项工作,依法取得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工程建设等相关手续,在满足《****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所列新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工程施工图限额设计,施工图阶段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确保设计合理、满足使用、安全可靠,减少变更,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不得突破。项目建设应符合住建、自然**和规划、环保、安全、水利、交通、地震、航道、消防、市政、园林、节能、节水、海绵城市、社会稳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行业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并按照有关部门批复要求落实各项举措。要严格执****政府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环保、质量等相关要求。项目未取得和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不得开工建设。要在招标投标中明确以工代赈用工和劳务报酬发放要求,在工程服务合同中与施工单位约定相关责任义务。
七、请你单位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企业垫资建设,保障企业费用和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项目建成并在国家规定的各专项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项目竣工验收。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2年,超过有效期未开工建设且未获准延期,项目文件自动失效。需要延期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及省、市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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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