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项目名称:检察一分院办公办案互联网专线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一条互联网专线,上行300M,下行300M,接入方式:光纤,服务期2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32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我院互联网专线于2004****公司投资承建,双方签订了为期20年的《电信业务**协议》,合同约定:合同期内的互联网****公司提供,我院承担运营服务费;同时约定合布线系统及交换机等设****公司所有。现20年**协议期满,如果更换服务商,需要重新进行综合线路铺设和交换机等设备购置安装,重建成本太高,存在浪费国有资产的风险。2.****机关,主要承担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国家和人民安全的重要职责,稳定的网络对检察办案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如果更换服务商,势必造成检察业务平台传输中断,严重影响办案时效,存在办公办案违规风险。3.经我院与****(以下简称:电信公司)多次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再签订为期四年的《电信业务**协议》补充协议,协议期满后,电信公司向****永久开放综合布线系统及交换设备的使用权,电信公司不得已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涉检察一分院及其他运营商使用、维护、更换上述系统及设备。至此,四年后我院的互联网专线服务招标将不再产生障碍,可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综上,在补充协议四年内我院只能采取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确定由****提供专线运营服务。
名称:****
地址:**市**区宝桐路32号
2025年2月7日 至 2025年2月13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采购人
机构名称:****
联 系 人:陈刚
联系电话:136****0749
2.财政部门
机构名称:****财政局
联 系 人:刘行程
联系电话:023-****5331
3.代理机构
机构名称:****
| 专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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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论证意见 | 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