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一分院办公办案互联网专线服务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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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一分院办公办案互联网专线服务公示
发布日期: 2025年2月7日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检察一分院办公办案互联网专线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一条互联网专线,上行300M,下行300M,接入方式:光纤,服务期2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32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我院互联网专线于2004****公司投资承建,双方签订了为期20年的《电信业务**协议》,合同约定:合同期内的互联网****公司提供,我院承担运营服务费;同时约定合布线系统及交换机等设****公司所有。现20年**协议期满,如果更换服务商,需要重新进行综合线路铺设和交换机等设备购置安装,重建成本太高,存在浪费国有资产的风险。2.****机关,主要承担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国家和人民安全的重要职责,稳定的网络对检察办案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如果更换服务商,势必造成检察业务平台传输中断,严重影响办案时效,存在办公办案违规风险。3.经我院与****(以下简称:电信公司)多次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再签订为期四年的《电信业务**协议》补充协议,协议期满后,电信公司向****永久开放综合布线系统及交换设备的使用权,电信公司不得已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涉检察一分院及其他运营商使用、维护、更换上述系统及设备。至此,四年后我院的互联网专线服务招标将不再产生障碍,可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综上,在补充协议四年内我院只能采取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确定由****提供专线运营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宝桐路32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2月7日 至 2025年2月13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机构名称:****

联 系 人:陈刚

联系电话:136****0749

2.财政部门

机构名称:****财政局

联 系 人:刘行程

联系电话:023-****5331

3.代理机构

机构名称:****

六、专家信息
专家信息
专家姓名 专家职称 专家工作单位
陈字同 高级工程师 **市渝****发展中心
唐俊 会计师 ****大学
潘星宇 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碚区经信委
专家论证意见 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附件
专家论证表.pdf
承诺书.pdf
函.pdf
会议纪要.pdf
电信业务**协议.pdf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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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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