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医疗废物收集运输集中处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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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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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医疗废物收集运输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采购方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和处置服务,服务期限两年。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04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省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我省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等文件中规定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不得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该服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所规定的条件。因此,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唯一供应商为****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址:**县产业集聚区经十七路与规划一路交叉口东南角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任** ****学院 高工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薛玲 ****学院****医院 高工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杨涛 ****医院 高工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5年02月08日09时00分 至 2025年02月13日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02月08日09时00分 至 2025年02月13日17时3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异议须阐明采购需求的不合理性、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华兰大道东段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3—****890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建筑科技产业园3栋6楼
联系人:张元首
联系方式:139****8371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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