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资质要求 | - |
| 招标/采购内容 | 秸秆综合利用奖补项目,第三方审核服务 | 成交金额 | 1.48万元 |
| 招标单位 | 招标联系人/电话 | 0551-****0738 招标单位其他联系人> | |
| 中标单位 | 中标联系人/电话 | 中标单位其他联系人> |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县秸秆综合利用奖补项目(不含“秸秆变肉”)第三方审核服务采购
二、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单位:****(普通合伙),投标金额:壹万肆仟捌佰元整(¥14800元);
第二中标候选单位:****事务所,投标金额:壹万陆仟元整(¥16000元)。
三、评标小组名单
评委:叶丽丹、陶武、吴小文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节假****农业农村局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庐巢路41号,联系电话:0551-****0738。
(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中标通知书待公示结束中标结果无异议发出,请中标单位委****公司授权书(须携带****农业农村局315室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