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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第124中学**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市第124中学**工程 |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市第124中学**工程-项目管理 | ||||||||
| 建设单位 | **** | 填报单位 | **** | ||||||||
| 工程类别 | 项目管理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2月08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02月11日 | ||||||||
| 项目所在区域 | **省﹒**市﹒**区 | 建设地点 | 项目位于**省**市**区,北至南十马路,西至同泽南街,****南街,南至南十一马路 |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 **** | 张述林 |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 ****6630 | 0.910000% | 1185日历天 | 达到合格标准 | 1.在中国境内依照《****公司法》注册、经营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能力,具有工程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多项能力。 | 95.73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 单位名称 | **** | **市****公司 | **市工程****公司 | ||||||||
| 项目负责人 | 张述林 | 刘超 | 王杨 | ||||||||
| 注册资格 |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 ||||||||
| 证书编号 | ****6630 | ****0237 | ****5639 | ||||||||
| 投标报价 | 0.910000% | 0.930000% | 0.930000% | ||||||||
| 工程工期 | 1185日历天 | 1185日历天 | 1185日历天 | ||||||||
| 质量要求 | 达到合格标准 | 达到合格标准 | 达到合格标准 | ||||||||
| 企业资质 | 1.在中国境内依照《****公司法》注册、经营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能力,具有工程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多项能力。 | 1.在中国境内依照《****公司法》注册、经营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能力,具有工程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多项能力。 | 1.在中国境内依照《****公司法》注册、经营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能力,具有工程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多项能力。 | ||||||||
| 评审得分 | 95.73 | 93.07 | 92.8 | ||||||||
| 企业业绩 |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 | **市****公司 | **市工程****公司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 建银****公司 | 22.其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暗标文件,正文纸张方向应为横向;废标条款: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技术标(暗标)投标文件的。 |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