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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港城项目2025年商务车交通运输服务(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
| **省**市**区**市**区**西路与齐心路交叉路口 | 项目类型服务类 | |
| 公开询价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 云港城项目2025年商务车交通运输服务 | ||
| 云港城项目2025年商务车交通运输服务(第二次)采购信息公告 | 公告发布媒体||
| 2025-02-08 12:00:00 | 公告结束时间2025-02-14 14:00:00 | |
| 标段/包编号 | **** | |
| 采购控制价(元) | ||
| 开启形式 | 其他 | |
| 线下递交 | ||
| 否 | 保证金金额(元)||
| 否 | 联合体投标否 | |
| 365 | 服务期说明具体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 |
| 1.响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事业单位登****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照时间在有效期内。 2.响应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内,承接过1个类似的业绩(类似的业绩指**范围内的车辆交通运输服务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服务内容及合同签订时间)。 3.响应人无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且两年内(按信用中国网站载明的“处罚决**期”起计至发布公告日)不存在以下负面情形【负面情形具体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含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在合同履行中出现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如响应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在两年内存在以上提及负面情形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4.提供《响应声明》(格式详见附件1.)。 5.响应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响应人提供的《响应声明》第四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响应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为无效响应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未被采购人拒绝响应,《被采购人拒绝响应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 未在响应人资格要求中单列的资格审查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
| 询价文件请前往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自行下载 | ||
| 2025-02-08 12:00: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2025-02-14 14:00:00 | |
| 2025-02-10 18:00:00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2025-02-11 18:00:00 | |
| 2025-02-14 14:30:00 |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2025-02-14 14:30:00 | |
| 2025-02-08 12:00:00 | 文件售卖结束时间2025-02-14 14:00:00 | |
| 询价文件请前往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自行下载 | ||
| **市**区**路88****酒店A栋写字楼3楼303 | ||
| **** | 采购单位地址**市**区**路88****酒店A栋写字楼3楼303 | |
| 李工 | ||
| 020****2041 | 电子邮箱****@gdland.cn | |
| 代理机构地址 | ||
| 电子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