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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81MA28GPBN19 | 建设单位法人:李佶 |
| ****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市箬横镇箬横大道168号 |
| **市箬横镇横滨大道南延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
| 经度:121.51548,121.51571 纬度: 28.38725,28.37468 | ****机关:****环保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07-21 |
| 温环审〔2017〕7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200 |
| 14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081MA28GPBN1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1000MA28G7Y6X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4891704 | 竣工时间:2018-12-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12-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2-0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道路设计长度1399.5米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长度1375.35米,较设计减少24.15米 |
| 设计误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无生产工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1、施工营地设置需远离水体,施工人员的洗涤废水和生活污水需设简易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的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避免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污染水体,确保附近河网的水质不恶化。 2、道路施工废水主要含泥沙较多,应设置临时沉沙池,特别是泥浆废水等,不得任意排入河中,须经沉淀后回用做场地洒水。 废气:1、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应当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尘措施。 2、建筑工地道路硬化,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洒水车,做到对施工便道和未完工路面经常洒水,保持路面湿润,抑制道路扬尘污染。 3、工地内应当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置相应的车辆冲洗设施和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冲洗干净后出场,并保持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各50m范围内的整洁, 4、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性密闭堆放设施进行存放或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 5、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车辆,应加盖斗篷,密封运送,防止起尘。 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堆放、分质处理。工程弃土、建筑垃圾应尽可能充分利用,实现减量化和**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1、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必须在夜间**施工时,****环保局的批准,施工期间,应禁止使用冲击式打桩机。 2、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设备处于低噪声、良好的工作状态,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污染加重现象的发生。 3、对开挖路基路段,两侧应设置彩钢板作为防护装置,既起到噪声防护作用又可起一定的安全防护作用。 4、利用周边道路用于施工材料的运输路线时,应调整作业时间,防止对周边原有交通造成干扰,夜间施工时,要采取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1、根据施工资料,工程部在施工场地设有一间厕所,配有化粪池,生活污水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工程部未设置食堂。 2、根据《**市箬横镇横滨大道南延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工程部已设置沉沙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 废气:1、根据《**市箬横镇横滨大道南延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工程物料在堆放过程均有防尘网覆盖、洒水抑尘。 2、工程部配有一辆洒水车,定期洒水抑尘。 3、工地内设有洗车池、沉沙池,并有专人打扫周边卫生。 4、工地内设有建筑垃圾临时堆存点,定时进行清运。 5、渣土、建筑垃圾均使用专用运输车进行清运,运输过程全程密闭。 噪声:1、根据施工资料,项目均为昼间施工,且未使用冲击式打桩机。 2、施工使用的设施均定期保养维护,无机械故障导致异常噪声发生。 3、项目工地四周均设置了防护围挡,可有效降低噪声的传播。 4、运输车辆在**内均按规划路线行驶,禁止鸣笛等措施。 固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需纳入当地环卫部门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由环卫部门****填埋场作填埋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通过植被恢复等方式积极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市箬横镇横滨大道南延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本工程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的措施,无遗留问题,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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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通过植被恢复等方式积极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 本工程水保工程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以工程措施为主,植物措施为辅,工程施工过程当中实现了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的目标,确保了水保设施的数量与质量,水土保持工程的总体布局合理,效果明显。工程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包括挡土墙、截(排)水沟、植草护坡、中央隔离带表面植草防护等。 本工程由****公司编制《**市箬横镇横滨大道南延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工程施工中按水保方案的要求落实水保措施,并于2020年完成本工程水土保护设施的验收。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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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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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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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工程沿线共计拆迁房屋6195m2,拆迁点为上叶村农居点,不存在历史遗留问题。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工程沿线共计拆迁房屋面积6195m2,涉及户数约为39户,涉及人口约为110人。工程采取由建设单位根据当地拆迁政策,采用补偿土地及货币结合的形式进行补偿,安置地点为横滨大道两侧街面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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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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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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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