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实施“我们来看望您”主题活动项目。特邀请具备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报价。
一、投标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参加投标的应依法纳税;
3.参加投标的企业应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无不良记录;
4.参加投标的企业应提供“我们来看望您”主题活动项目的具体活动方案;
5.参加投标的企业应有组织实施大型活动项目的经验。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我园(馆)计划于2025年4月4日至6日举办****、上****保护中心)“我们来看望您”主题活动项目。活动主要包括:
活动1:清明英烈公祭仪式。
(1)活动时间:4月4日上午(清明节,活动整体时长在90分钟左右);
(2)活动参与对象: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共约120名左右。
(3)活动流程(供参考):列队集合(升国旗仪式)、祭扫仪式(根据《烈士公祭办法》相关规定举行祭扫仪式)、情景演出(情景党课、诗朗诵、合唱等)、擦拭墓碑(擦拭烈士墓碑、献花)、互动体验(拍照打卡、书写寄语);
(4)人员及物资配备:(Ⅰ)充足的现场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总导演1人、引导控场6-8人、摄影2人、摄像1人;(Ⅱ)相关宣传物品,如海报、易拉宝、喷绘等,置于各入口起到宣传、引导作用;(Ⅲ)与活动方案相匹配的相关物品,如舞台布置、音响屏幕、活动道具、氛围造景等;(IV)活动当天提供相关宣传素材,包括照片直播,短视频剪辑(1分钟以内)。
活动2:清明民俗文化体验。
(1)活动时间:4月4日至4月6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2)活动参与对象:入园游客;
(3)活动内容:清明民俗文化体验;
(4)人员及物资配备:(Ⅰ)现场不少于10名工作人员;(Ⅱ)要求活动设计形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非遗体验、互动游戏、手工活动等;需确保内容丰富,至少包含6个不同的活动项目。活动需具有一定的创意性,能够吸引不同年龄段的游客积极参与;(Ⅲ)活动整体结束当天提供相关宣传素材,包括照片不少于50张,提交视频剪辑(1分钟以内)。
2.项目地点:****、上****保护中心)。
3.项目预算:29万元,其中活动记录5.5万元(包括活动的摄影、摄像、剪辑、制作、直播等),策划执行9万元(包括活动的策划、工作人员、排练指导、非遗手工或表演等专业人员邀请),物料制作(包括活动的人员物料、鲜花花篮、场地布置搭建、宣传海报、kt板、易拉宝等)14.5万元。
4.项目要求:
(1)以****公司负责活动策划、记录、执行及参与对象招募,报价时需一同提交活动方案样稿。
(2)协助相关烈士纪念设施(全市各区烈士纪念设施,约10处)负责拍摄、剪辑、制作活动视频,每处设施最终剪辑视频长度在3分钟以内。
(3)项目期限:2025年清明期间(4月4日至4月6日)
三、评分细则
|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主/客观项 |
评分要点及说明 |
| 1 |
项目报价 |
30 |
客观项 |
以最低报价为基准价,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30(此项满分30分)。 |
| 2 |
活动方案 |
20 |
主观项 |
按要求设计两项活动方案:清明英烈公祭仪式、清明民俗文化体验。1.方案可行性高、符合实际情况(0-10分);2.方案内容丰富,能够结合****广场仪式区、英烈祭奠区、遗址遗迹区等)(0-10分)。 |
| 3 |
活动配备 |
20 |
主观项 |
提供大致的活动工作人员分工安排(0-5分)、相关宣传物品配备情况(0-5分)、可以提供的相关宣传素材(0-5分)、与活动方案相匹配的物料(0-5分),视详尽程度情况打0-20分。 |
| 4 |
项目业绩 |
15 |
主观项 |
能够提供2-3年组织过的类似相关活动情况(包括合同复印件、宣传报道)等信息(每项活动3分,满分12分),如组织实****基地、旅游景区或区级(含)以上单位活动的可酌情加分(满分3分)。 |
| 5 |
相关材料 |
10 |
客观项 |
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符合得5分,不符合得0分;需提供近期企业纳税记录,符合得5分,不符合得0分。 |
| 7 |
文件编制 |
5 |
主观项 |
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简洁明了,编排有序,视情打0-5分。标书代写 |
| 合计 |
100 |
|||
四、报价提交时间及要求
1.报价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23日标书代写
2.报价说明:
(Ⅰ)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
(Ⅱ)所有项目报价均含上门服务及相关税费。
(Ⅲ)本询价文件、项目方案、报价单、纳税记录、信用情况报告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5年2月23日前密封快递至(**西路180号),一式5份,资料不全的视作无效报价。同步发送快递单至邮箱****@163.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企业名称。
3.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我单位所有。
联系人 汪老师 联系电话 ****5995-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