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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5年1月20日受理了《**市****村委窟龙岭**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情况 |
| 1 | **市****村委窟龙岭**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重大变动) | **市****村委窟龙岭** | ******公司 | ****市****公司 | 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3日。
电话:0777-****869 0777-****870
通讯地址:**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中心二楼H区****窗口(133号窗、134号窗),邮编:535000。
附件:**市****村委窟龙岭**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开本)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