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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资产(**省**市**区人民中路22****花园13层E座) |
| 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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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2万元 人民币 |
| 20 |
| 2025-02-05 |
| 网络竞价 |
| 1、房屋现状及水、电、暖气管网等基础设施以实际情况为准,房屋资产所欠水、煤气、电、暖、物业等其他各项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查询并承担。 2、受让方在受让成功后,除因政府对房地产交易政策、法规、规定作出强制性调整,使受让方交易受阻无法进行下去,或因其他法律法规认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受让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受让后的交易行为,也不得更换受让方主体,否则均按违约处理,转让方保留对受让方的追偿权利。1.标的资产已取得不动产权证。 2.标的资产成交后,受让方需自行了解并办理标的资产权属变更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涉及交纳的土地出让金、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政策双方各自承担。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具有房产购买以及过户等主体受让资格,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披露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对标的现状予以认可,其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撤销申请,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3.其他****交易所备查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