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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市等5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商务厅关于提高我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的通知》的相关工作要求,我市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经审核,现有16位电动自行车主符合政策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如有异议,****商务局市场运行与消费服务科反映。
联 系 人:市商务局市场运行与消费服务科
联系电话:****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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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