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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公共**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事务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下列标的物:
| 1 | **** | ****工厂机器设备残值 | 1批 | 126486元 | 12000元 | 100元或其整数倍 |
| 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02月14日 16时00分 | |||||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5年02月08日15:06至2025年02月17日09:30 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
| 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 买受人竞得拍卖标的,应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 5日内向****指定账户一次性转入该标的的成交价款。户 名:**** 开 户 行:工行**支行 账 号:231********00139930 | |||||
| 标的物交付 | 1、竞买人在付清成交价款及佣金后 7日内,由转让方(项目业主)在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现状移交给竞买人;未拆除的拍卖标的由竞买人自行拆除,其拆除费、装卸费、保管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竞买人承担并自行承担安全责任。 2、竞买人未及时受领拍卖标的的,并应对其所购拍卖标的负全责,即使该拍卖标的仍由转让方(项目业主)保管,转让方(项目业主)对任何原因所致的该拍卖标的的毁损、灭失,不负任何责任。且应当支付其保管费、搬运费、储藏费及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 3、标的物移交后,竞买人在15日内拆除并现场清理完毕,逾期未清理完毕的资产由转让方(项目业主)处置。 4、拍卖成交后非拍卖人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无法交割的,竞买人不得追究拍卖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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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期限及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不少于5个工作日 | |||||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联系电话及地址:蒋凌翔 152****0669,**市****街91号 3.****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市印鳌路159号;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7887、****7889;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8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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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附件 | 处置方案.pdf 处置清单.pdf 资产**竞买人操作手册.pdf 资产**类项目网络竞价竞买须知.pdf 资产**类项目网络竞价实施细则.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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