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广科学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创新服务新模式,扎实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切实降低农民用肥成本,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我县于2023****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遴选一批水稻配方肥补贴活动定点销售门店,截至2024年底,仍有部分水稻配方肥补贴面积未落实,为全面完成**县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升级版项目——水稻配方肥补贴面积任务,现决定增选一批农资门店作为水稻配方肥补贴活动定点销售门店,具体事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开展水稻配方肥补贴活动,示范推**稻配方肥+秸秆还田技术,推动“三新”配套示范区建设,有效减少施肥次数和肥料使用量,省时省工,大幅提高肥料利用率,减轻农业面源污染。
二、补贴内容
通过水稻配方肥补贴活动,建立水稻配方肥+****示范区。在船塘镇等14个乡镇遴选10-30家(已遴选16家)农资店作为水稻配方肥补贴定点销售门店,农户签订秸秆还田保证书后,购买由**市**供销****公司代理的******公司掺混肥料23:5:17、掺混肥料24:7:19和由**市绿****公司****公司代理的施****公司施可丰复合21:8:16,按1亩用肥量为50公斤,每50公斤补贴4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不得与其他化肥补助项目重复),总补贴示范面积2.6万亩,补完即止。
三、遴选条件
(一)具有合法经营执照,证照齐全;
(二)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信誉好、责任心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不良记录;
****农业农村局遴选出来的水稻配方肥品牌,并签订《补贴肥销售承诺书》;
****农业农村局、产品代理商(经销商)做好销售台账,组织购肥农户签订秸秆还田保证书;
****农业农村局、产品代理商(经销商)做好项目宣传、推广、总结、验收等相关工作。
四、遴选程序
****农业农村局****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遴选公告,各相关农资门店在截止时间内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递交****提出申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163.com),书面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二)****组织专家对受理申请的农资门店进行现场考察;
(三)****按有关原则进行筛选,提出候选农资门店名单,****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施区域
**县船塘镇、上莞镇、**镇、漳溪乡、涧头镇、黄田镇、仙塘镇、义合镇、蓝口镇、**镇、曾田镇、叶潭镇、黄村镇、双江镇等14个乡镇。
六、申报材料
(一)**县水稻配方肥补贴定点销售门店遴选认定申请表(附件2);
(二)**县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升级版项目水稻配方肥销售承诺书(附件1);
(三)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开户银行证明等复印件;
(四)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申报组织或单位须于2月17日前向****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申请表,将所有书面材料盖章汇编成册,一式三份提交至****二楼种植业管理股,同时将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163.com),书面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县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升级版项目水稻配方肥销售承诺书.docx
2.**县水稻配方肥补贴定点销售门店遴选认定申请表.docx
****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