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清湖街道贺仓村巾帼共富工坊[A3308810990005114001001]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0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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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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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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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名称:
**市清湖街道贺仓村巾帼共富工坊
项目代码:
****
招标人:
名称:****
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清湖街道贺仓村
地址:**省**市**区祥园路108号3幢606室
联系人:徐柯萍
联系人:方利民
电话:153****5990
电话:135****0916
标段(包)名称:
**市清湖街道贺仓村巾帼共富工坊;
标段(包)编号:
A330********051****1001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公告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市清湖街道贺仓村巾帼共富工坊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规费和税金等与报价有关的取值要求;明确非竞争性费用(暂列金额、暂估价等)的具体金额并规定不得变动。

1、土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取费费率按(下限8.21%,上限10.03%)计取,规费为不低于7.734%。

现更正为: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规费和税金等与报价有关的取值要求;明确非竞争性费用(暂列金额、暂估价等)的具体金额并规定不得变动。

1、土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取费费率按(下限7.14%,上限8.72%)计取,规费不低于7.734%。

二、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现调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三、其他未涉及条款不做更改,电子招标文件以本次发布为准。


招 标 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5年2月8日


行政监督机构:
**市公共****办公室
电话:
0570-****900
信息来源:
****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2025-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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