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射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8日-2025年2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2-****592****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通讯地址:**市古湖街道大北街二段14号
邮编:642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射钉生产线项目 | ** 市**市 金鹅街道界牌村 | **** | 信****设计研究院****公司 | **紧固件生产线,年产射钉 6 亿粒,同时配套生产塑料附件。 | 一、施工期 (1)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由罐车拉运处理。 (2)固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噪声:采取加强施工设备维护、隔声、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作业时间、夜间和中高考期间不施工、车辆禁鸣、加强管理等措施。 二、营运期: (1)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汇集至雨水排口排放;盐淬清洗废水和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机械镀锌废水经pH调节+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机械镀锌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罐车拉运****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搓丝油烟经集气管道收集至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电加热淬火炉密闭,淬火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至一级碱洗+一级水洗喷淋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涂布有机废气和注塑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摇光间密闭,摇光粉尘经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设备定期维护等措施。 (4)固废:未破损的废化学品包装桶和包装袋由厂家定期回收;废盐浴渣回用于淬火工序;不能利用的废盐浴渣、破损的废化学品包装桶和包装袋、废矿物油和废油桶、机镀脱水污泥、废活性炭送有资质单位处置;边角废料、废氧化铁皮、摇光粉尘收尘灰、废皂粉、废拉丝蜡外售综合利用;制氮废分子筛由制氮系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塑料原料及成品****回收站;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其他部门意见 1.****审批局《**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405-511028-99-01-347412】FGQB-0182号)同意备案。 2.隆****科学技术局同意项目选址建设。 3.****政府****办事处出具《证明》明确项目选址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