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舍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二)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小学**校舍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施工标段”作出如下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条补充说明:“1、现场人员配备要求严格按照古住建发[2024] 272 号 ****建设局关于印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执行。。”
现修改为:“中标后现场人员配备要求严格按照古住建发[2024] 272 号****建设局关于印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执行。”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核定工程量的80%进行支付。”
现修改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发包人每月支付已完工程量造价80%的进度款(经甲方审核通过后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额度不得超过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三)已重新上传地勘报告,已重新上传原始地形图和边坡支护施工图。
(四)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2月19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8日18时30分。标书代写
现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2月25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24日18时30分。”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以本次补遗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2025年2月8日
****小学**校舍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小学**校舍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施工标段”作出如下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川办法〔2021〕54 号、《****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注:评标委员会组建时,****委员会人数,但招标人代表人数不能增加。”
现修改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川办法〔2021〕54 号、《****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川办规〔2022〕8 号)第三条执行。注:评标委员会组建时,****委员会人数,但招标人代表人数不能增加。”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以本次补遗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