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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提出危险货物道路运****停车场地)申请。经审查,申请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拟准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现予以公示:
1.运输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或品名(如是剧毒化学品应标注“剧毒”):1类1项、2类、3类、6类2项、8类、9类、医疗废物、危险废物;
2.专用车辆数量及要求:现有专用车辆68辆,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要求的专用车辆;
3.运输性质(经营性或非经营性): 经营性;
4.经营注册地址:**省**市**区口镇街道长勺北路428号30幢201;
5.停车场地地址:**市**区高庄街道鄂****停车场。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3日。经公示如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对符合开办条件的,予以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经公示有异议并核对不符合开办条件的,将不予许可,并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本单位提出并送达书面陈述申辩意见(书面意见应署名并附联系方式,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视为利害关系人自动放弃陈述权、申辩权。
联系电话:0531-****6102
邮寄地址:**市**东路1号****C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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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