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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部令第8号)、《****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政府令第270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省******技术中心)提交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变更单位名称、住所)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及单位资质有关申报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局书面反映情况并发送至电子邮箱。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zzj_dkk@zhuhai.****.cn。
附件:1.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结果列表
2.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单位信息
******局
2025年2月7日
附件1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结果列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请资质类别 | 申请资质等级 | 审查结果 | 备注 |
| 1 | ****(**省******技术中心)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 | 乙级 | 通过 | 变更单位名称、住所 |
附件2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单位信息
(变更单位名称、住所)
| 单位名称 | ****(**省******技术中心) | ||||
| 原单位名称 | ****地质大队(**省******技术中心) | ||||
| 住所 | **省**市**区梅华东路284号 | ||||
| 原住所 | **省****头镇南头大道东99号 | ||||
| 资质类别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 | 资质等级 | 乙级 | ||
| 单位性质 | 事业单位 | 所属行政区 | **省**市**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4861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