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我区2025年春耕生产示范工作,**区拟2025年在康熙岭镇创建早稻增密增穗示范面积约150亩,计划采购水稻种子,现将本次采购种子询价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购买服务项目名称:**区2025年早稻增密增穗示范水稻种子采购项目
二、项目采购预算:1.69万元。
三、项目采购水稻种子数量及品种:采购数量338公斤,主要品种:特优系列品种,早造平均全生育期125天左右。
四、购买服务主体:****
五、购买方式:询价。
六、购买时间:本公示结束之后的5日内。
七、公示时间:2025年2月5日—2025年2月10日。
联系人:黎巨作,联系电话:0777-****603。
附件:1.询价函
2.报价单
****
2025年2月5日
附件1
询价函
为抓好我区2025年春耕生产示范工作,我单位拟询价招标**区2025年早稻增密增穗示范采购水稻种子购买单位,请**辖区内有资质的竞标单位根据询价函要求报出拟购买的水稻种子单价及总价,将报价表及相关资质证明盖章以密封形式****农业农村局。在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价格的前提下,我单位根据符合采购内容要求及资质要求,在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为成交购买种子单位,并与之签订采购合同。
询价截止时间:2025年2月10日18点。联系人;黎巨作标书代写
联系电话:0777-****603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市**区梅园路凤岭七巷63****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
附件2
报价单
| 项目名称 |
**区2025年早稻增密增穗示范采购水稻种子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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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内容 及要求 |
1.2025年**区早稻增密增穗示范面积约150亩,拟采购水稻种子338公斤,品种为特优系列品种,早造平均全生育期125天左右,每个品种报价单价最高不超过50元/公斤,总价不超过1.69万元,最终选择一个品种以中标价为准,投标价格包含运费及搬运费等产生的费用。 2.采购预算经费16900元,以实际采购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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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 资格 |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具有采购种子委托代销手续(代销手续应符合《中华人民**国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代销不再分装的杂交种子(凭相关的种子委托代销手续销售); 4.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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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完成 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完成所有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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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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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 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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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种名称 |
数量(公斤) |
单价(元/公斤) |
总价(元) |
| 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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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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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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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报价单位负责人签名:
报价单位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联系地址:
投标单位相关要求
投标询价时必须提供的材料:
1.竞标单位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3.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6.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7.提供2024年下半年单位人员社保情况
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标书代写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姓 名:性 别:
年 龄: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
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 序号 |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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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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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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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注:
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 序号 |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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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
| 3 |
|||
| …… |
注:
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