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国国土**部令 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近期拟公开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拟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一:位于**市**区,**清凉东路、西至国有土地、南至**路(规划)、北至绿地,总面积10151.83平方米(合15.23亩),拟出让面积7505.02平方米(合11.26亩),规划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出让年期50年,主要规划用地条件:容积率<1.2,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30米。其它规划条件按照《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执行。
地块二:位于**市**区,****路(规划)、西至坡**路(规划)、南至规划路、北至国有土地,总面积47396.56平方米(合71.09亩),拟出让面积37967.38平方米(合56.95亩),****医院用地,出让年期50年,主要规划用地条件:容积率<1.2,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米。其它规划条件按照《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002025TJ****005)执行。
地块三:位于**市**区,**国有土地、西至规划路、南至**路(规划)、北至绿地,总面积26136.56平方米(合39.2亩),拟出让面积22613.38平方米(合33.92亩),****小学用地,出让年期50年,主要规划用地条件:容积率<0.8,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30米。其它规划条件按照《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002025TJ****004)执行。
地块四:位于**市**区,**绿地、西至清凉东路、南至**路、北至规划路,总面积62396.07平方米(合93.59亩),拟出让面积35439.74平方米(合53.16亩),****小学用地,出让年期50年,主要规划用地条件:容积率<0.8,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30米。其它规划条件按照《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002025TJ****007)执行。
地块五:位于**市**区,**国有土地、西至清凉东路、南至规划路、北至**路,总面积35125.2平方米(合52.69亩),拟出让面积29079.41平方米(合43.62亩),****小学用地,出让年期50年,主要规划用地条件:容积率<0.8,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30米。其它规划条件按照《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002025TJ****003)执行。
二、公示期限
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3月9日。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中华人民**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公示所列地块有用地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用地申请。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申请书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一个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向我局书面提出用地申请,我局将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一个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向我局书面提出用地申请,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联系方式:
地址:****政府5201房间
联系单位:****
邮政编码:476000,联系电话:158****2669,
联系人:王先生
****规划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