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5-02-06 17:15
| 90天 |
| 资金现金 |
| 280,000元 人民币 |
| 14,915,289.39元 人民币 |
| CQJPSZDJ2019[JS] |
| **市**区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4 年度)(一标段) 补遗、答疑(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市**区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4 年度)(一标段)”作出如下补遗、答疑通知: 答疑澄清部分 质疑一、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公司可否同时中标三个标段 答:同一公司不能同时中三个标段。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质疑二、****公司,这次又是暗箱操作好了的吗第一次没中到就来第二次,还分为3个标段,是一个蛋糕不够分,这次多几个蛋糕都来分吗 答:所提问题与本项目招标文件无关。 补遗部分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中2.5条工期要求由“1095日历天(指从工程开工起至保存率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所有伐木工作,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所有苗木人工栽植,管养护期3年(从苗木栽植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每年2次,共6次)。”修改为“1095日历天(指从工程开工起至保存率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2025年3月31日前须完成所有枯、病、死以及倒伏疫木的伐木工作,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伐木和苗木人工栽植分别不得低于60%,2025年12月10日前须完成所有伐木和苗木人工栽植。管养护期3年(从苗木栽植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每年2次,共6次)。”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中计划工期缺陷责任期由“1095日历天(指从工程开工起至保存率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所有伐木工作,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所有苗木人工栽植,管养护期3年(从苗木栽植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每年2次,共6次)。”修改为“1095日历天(指从工程开工起至保存率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2025年3月31日前须完成所有枯、病、死以及倒伏疫木的伐木工作,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伐木和苗木人工栽植分别不得低于60%,2025年12月10日前须完成所有伐木和苗木人工栽植。管养护期3年(从苗木栽植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每年2次,共6次)。”,其他关于工期要求的均作相应调整。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施工合同已进行调整详见附件。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2月25日9时30分,保证金到账时间顺延。标书代写 以上补遗、答疑澄清通知内容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本补遗、答疑澄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遗、答疑澄清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02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