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北林区灌区服务中心土地使用权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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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产类别 转让方名称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转让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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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公开招租公告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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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8万元 人民币
19
2025-02-08
拍卖
相关说明 1、****中心站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位于西南村,旱田约240亩,欢喜岭村旱田约240亩,属于河套迎水面。 ****中心站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位于东津镇利胜村,旱田约540亩,属于河套地背水面。 ****中心站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位于****山村北,旱田约360亩,该河套属于努敏河堤防的迎水面。 ****中心站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位于**闸坝北,水田约180亩,属于河套背水面;闸坝南,水田约93亩,属于河套迎水面。 2、标的以现状拍卖,现状交付,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标的土地三年期承包经营权(2025年-2027年),具体起止日期,成交后与委托人另行签订承包协议确定。 4、该项土地不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 5、拍卖标的按委托人现场指认实物状况进行拍卖。意向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必须实地查看、查验,对标面积、边界、四置、地势、种植等情况进行审查和了解。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包括缺陷)完全了解并认可,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一切责任。 6、承租方需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土地租金,不得拖欠。如拖欠租金1个月的,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土地。 7、不得随意对土地进行改建或增添设施,如有意愿之前应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如果进行整改,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承租期间新增的设备设施需自行拆除的,委托方不给予补偿;不自行拆除的视为自动放弃拥有权,其设备的处理权归委托方所有。 8、承租的土地不得转租,如擅自转租,委托方将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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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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