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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荣安街以北、姚庄路以西,中心坐标:116.****977°E,36.****8668°N,占地面积为57774平方米,合86.661亩。地块原始用途为马官屯集体用地。根****设计研究院出具的《****中心**体育公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知,调查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07居住用地”中的“0701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和“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0804 教育用地”。
为了防止地块性质变化和后续利用过程中对人体健康、周边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章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然**主管部门组织评审。根据《**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细则(试行)》等要求,对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明确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并提出合理可行的环境管理建议。
受****委托,******公司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文件要求,对荣安街北、姚庄路西地块项目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未发现本地块及临近地块的污染现象,调查地块被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可以接受。因此本地块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开展第二阶段的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