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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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599
通讯地址:**开发区一纬路24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护理院项目 | **** | **市**区金钟街道金钟**镇信泰道6号 | 津诚环安(天****公司 | ****拟投资200万元****民政局位于**市**区金钟街道金钟**镇信泰道6号的建筑一****护理院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护理院,服务对象为二楼养老院及附近居民,主要设置门诊、化验室、康复大厅、康复治疗室、中药煎药室、病房、护士站等。本项目运营后,医务人员50人,设置床位50张,不涉及手术,最大门诊量150人次/d。 | 本项目产生污水处理设施各池体均加盖密闭,上方留排气孔连接集气管道,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管道由风机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污水处理设备间屋顶无组织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于楼顶烟道(8m)排放;中药煎制过程产生的异味经双进式离心抽风机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楼顶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2/059-2018)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设施周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废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表3要求。污水处理设施南侧、西侧与本项目南厂界、西厂界点位重合,氨、硫化氢、臭气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2/059-2018)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厨房油烟废气参照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排放标准。 本项目建筑南侧**化****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20m3/d,采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工艺。污水处理设施外建设一个封闭的污水设备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与医****处理站处理后经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废水污染物pH值、CODcr、BOD5、SS、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数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废水中氨氮、总氮和总磷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中三级标准要求限值。本项目噪声****处理站水泵、污水处理站鼓风机、污水处理站废气治理设施风机、中央空调外机及油烟风机,本项目污水处理间设备间通过合理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棉墙体隔声、设备基础减振,经预测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 2025.2.10.-2025.2.14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