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递交时间:2025-02-10 10:30
| 120天 |
| 100,000元 人民币 |
| 42,054,778.52元 人民币 |
| 综合评估法-房建-施工已预审(方法四) |
| **区**路378号广通大厦装修答疑澄清文件(三) (招标项目编号:****) 致各申请人: 就**区**路378号广通大厦装修(招标项目编号:****)答疑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P185页,合同条款及格式 9.2.1 “(4)本项目结算须经过发包人(一审)、投资人(二审)以及地产总部(三审)三级审核,地产总部审核确定的结算总价为项目的最终结算总价,并作为付款依据,承包人对此认可并无异议。审核完成后投资人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变更为:(4)本项目结算须经过发包人(一审)、投资人(二审)以及地产总部(三审)三级审核,地产总部审核确定的结算总价为项目的最终结算总价,并作为付款依据,承包人对此认可并无异议。审核完成后投资人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8.5%。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 2025年0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