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发改委关于灵璧县灵城镇返乡创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审批
安徽-宿州-灵璧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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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1/202501-00013
行政许可
综合政务,其他
****发改委****储备局)
2025-01-07
2025-01-07 16:15
灵发改审批〔2025〕4号
有效
暂无
项目
****发改委关于****创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改委关于****创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5-01-07 16:15

****政府:

报来《****创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申请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同意该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社区。

四、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五、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28平方米,****创业园标准化厂房,配套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气工程、消防工程以及厂区道路等设施。

六、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1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七、你单位作为项目法人单位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尽快落实项目资金,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请按照批准后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八、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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