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2号区块-横四路(伞都西路-南天南路)道路及园区临时排水工程补充修改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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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修改通知

致各投标人:

****的**省集成电路产业园2号区块-横四路(伞都西路-****园区临时排水工程(招标编号:****),现发布补充修改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28项 投标保证金 第3点 中的“④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增加备注内容如下:“注:a.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因免缴投标保证金事项而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当出现法律法规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投标人应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7日内将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b.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即视为承诺出现法律法规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负有责任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应当限时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其余内容不变。

本补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修改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修改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 标 人: ****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5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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