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芜经济开发区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九子湖公园一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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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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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九子湖公园一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原区建设西路187号13层1309号

成交金额:《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文) 的36.5%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红霞、蒋荣 、崔燕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标情况:无

3、成交单位业绩:(1)**鑫金****公司技能升级改造项目主厂房;(2)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市﹒**县供水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湾沚区行政4号楼

联系方式:0553-****04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城市之光写字楼A座310室

联系方式:151****45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51****4524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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